抚宁县食药监局将对自制药酒的餐饮单位建立档案,便于后期的监督管理,消除自制药酒的食品安全隐患。
抚宁县食药监局将加强对餐饮单位自制药酒的管理,未经审查备案禁止销售自制药酒,对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将依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严肃查处。
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随意在餐饮单位饮用自制药酒,不要随便摘抄不了解的秘方,自配中药方剂,以免中毒。
目前抚宁县食药监局在辖区内全面展开餐饮单位自制药酒专项检查行动,要求凡自制药酒的餐饮单位必须将药酒配方提供给抚宁县食药监局备案审查。
如需自制药酒预防或治疗各类疾病应到正规医疗机构对疾病做出明确诊断,并在医生或医师指导下,进行泡制和使用,防止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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