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着“倒骑驴”,走街串巷卖散酒的行为将被禁止!
昨天,沈阳市商业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了贯彻实施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具体做法,并公布了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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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是我国酒类生产和消费的重要地区,目前有大小酒厂227个,年酒类生产销售量达57万吨,总价值约15亿元。近年来,由于缺乏一部我国统一的酒类市场流通管理法规规章,致使对酒类市场的管理条块分割、主体不明、秩序混乱,假冒伪劣酒充斥市场,侵害了广大消费者的正常权益。而《办法》的出台对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促进酒类产业健康发展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沈阳市商业局除了“建立酒类批发、零售备案登记制度”、“建立酒类流通溯源制度”、“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打击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范围”等规定之外,特别对散装酒经营作出明确规定,要求经营者在固定地点贴标销售散装酒,散酒容器应粘贴符合国家饮料酒标签标准的标识,并标明开启后的有效销售期、经营者及其联系电话,严格禁止走街串巷流动销售散装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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