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科技史研究的学者在探讨全国酿酒起源时都走人了一个共同的误区,那就是在对全国史前阶段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了解不甚详备的情况下,仅仅依据现代酿酒原理和工艺知识,就对远古时期的酿酒进行定性分析。虽然他们普遍采用了考古学界和史学界的某些成果,但在历史求证方面未免过于草率。如方心芳仅仅看到仰韶文化遗址中出土过石働、石镰等农具,就认定那时人们已从事农业生产,并且曲蘖酿酒已经产生。为此,长期从事食品科技史研究的洪光住先生在最新推出的《我国酿酒科技发展史》一书中,对上述观点逐一质疑。他认为,全国酿酒起源有着一个缓慢的过程,直到龙山文化时期,谷物酿酒水平也没有发展到初具规模的程度。其理由是:当时的酿酒原料尚不够丰富,酿酒设备还很原始,制曲水平仍然较低。洪先生认为,考古学家所发现的龙山文化时期的陶缸、陶盆、陶罐,其容积都很小,不具有小批量酿造谷物酒的能力。洪先生最后得出结论:全国以谷物酿造黄酒的起源,大约始于新石器初期,到了夏朝已有较大的发展,但真正蓬勃发展的时代,应当是始于发明饼曲、块曲之时,即大约始于春秋 战国、秦汉时期。
就化学与食品科技系统的研究而言,洪光住突破了前人狭隘的视觉范畴,有 了更为广阔的视角,并且在酿酒科技与社会发展相同步的研究方面取得了进展。 然而,他过度拘泥于对现代酿酒原理的理解与认定,总以现代酿酒工艺来衡量古代酿酒技术,并没有在酿酒起源问题上取得实质性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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