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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泉啤酒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发布时间:2015/7/15 11:40:18   浏览次数:   评分:3

      啤酒随着夏日温度的升温而不断成为热销品,清爽的啤酒让炎热的夏日也降温些许。对于啤酒爱好者来说,酒水资讯与每个人生活息息相关,据酒商网的小编了解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就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发布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票交易于 2015 年 7月 10 日、7月 13日、7月 1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本公司自查,并向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询问,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 2015年 7 月 10日、7月 13日、7月 14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于 2015 年 7月 9 日披露了《关于股东、高管拟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司于 2015 年 7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

      2、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3、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确认,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对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的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我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四日


    标签:惠泉啤酒,酒水资讯,酒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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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酒商网【JiuS.net】   来源:www.JiuS.net 分类:啤酒资讯 【打印此文】【加入收藏】【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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