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新发布的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以下简称《新目录》)出炉,新目录是对2005年版本的首次更新,继续延续了对白酒和酒精行业的限制,新增了对啤酒生产线的限制和淘汰标准,具体淘汰标准为生产能力12000瓶/时以下的玻璃瓶啤酒灌装生产线及3万吨/年以下酒精生产线 (废糖蜜制酒精除外)。
业内专家认为,虽然产业结构调整目录是指导性的,但其仍具有较强的行政约束力,例如贷款标准从严、土地优惠等措施,约束性仍然存在,尤其是淘汰类标准将对相关企业产生直接影响。新目录的调整将遏制白酒、啤酒行业产能过剩趋势,促进全国白酒业、啤酒业走向整合,同时,可以促进酒类企业调整自身的产品、空间布局和投资结构,促使其从产品路线向品牌路线过渡,追求行业长远的经济效益,寻求可持续发展。
省酿酒协会专家认为,新目录将对我省部分原酒企业产生一定影响,进一步引导原酒企业走品牌化道路。
关于我们 / 酒商网文化 / 招商服务 / 平台服务 / 网站建设 / 加盟合作 / 免责声明 / 版权声明 / 企业名录 / 产品名录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标签云集
版权所有 酒商网(JiuS.net) Copy Right 2010-2029 备案:豫ICP备1301365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豫B2-20191168